发布时间:2009-04-30 16:57来源:未知 点击:次
杭州的阮女士在美国生活10 多年了,也拿了绿卡,也买了房子,物质生活已相当富足;英语说得流利,美国名字“简”也用得自然,在当地社会中已游刃有余。可是在经历了一场小小的官司后,她终于意识到作为第一代移民,想真正融入美国主流社会绝非易事。
自从在新泽西北部一高尚住宅区买了一幢不算小的新屋后,麻烦事就接踵而至。且不说选地、选户型、选材料,单是为了各种事项一次次地从纽约旧居开车近两个小时到新泽西售房处,就让我们吃苦不迭。
好不容易等到新屋落成、拿到钥匙,一家人择一黄道吉日, 欢天喜地地搬了进去。满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没想到我又错了。
装修上当记
了解美国的人都知道,若你买的是 “single house” (独幢房), 除了房屋以外,你还拥有房子周围或大或小的一块地。若你买的是成屋,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谓的 “二手房”, 则房子周围的绿化大多已经成型, 你尽可以坐享其成;反之, 若你购买的是新屋, 则不仅需要添置室内家具及日常生活用品, 还需花一大笔钱在房子周围种树、栽花、植草, 在房子后面加建deck(桌子)或patio ——美国人喜欢吃肉, 尤其是烤肉,因此几乎家家后院都有一个deck 或patio以便夏天在屋外开party,烤肉吃。Deck和 patio的区别在于deck类似于我们国内的露台, 有扶手,有台阶,大多是用木头造的,缺点是由于暴露在外, 风吹雨淋, 需要每年或隔年上一次漆,既费工又费时。而Patio 则是着地而建,材料是砖或水泥块,较为坚固。
我们根据自家地型,决定在后院搭建一座deck,主意一定就开始找人。在美国这类人叫做“contractor”,相当于国内的“建筑承包商”。由于初来乍到, 人生地不熟, 一下子竟不知道上哪儿去找。正好同一小区新搬来的另一户人家, 男主人是一家德资银行的副总裁, 给我们推荐了一个, 说是给他们银行做过装修, 挺不错的。既然是邻居推荐, 又说得言词凿凿, 当然没有不信的道理。于是一个电话过去,约定了面谈的时间。到了那天, 那人准时露面, 是个人高马大的老美。由于谈得不错, 加上也别无选择, 于是就签了合同, 交了三分之一的定金, 讲明一个月后开工。为什么要等那么久呢, 因为据说材料是特殊的, 必须得定做才行。办完了这件事, 我心里美滋滋的, 就想着等这漂亮的大deck完工后,一定要开个盛大的 party,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请来,好好地显摆显摆。
讨债失败记
转眼间,约定的开工日期到了,可是从清晨直等到日落,连个人影都不见。赶紧找出对方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却是语音信箱。不得已,只好留言, 请对方回电。当晚倒是接到了回电, 声称由于材料尚未到位, 还需再等几天。于是只好耐着性子继续等。到了约定日子的前一天晚上, 这家伙倒主动打了个电话给我, 说是由于另一处工程尚未完工, 希望我能再宽限他几天。尽管我先生有点不乐意了, 可是因为想着美国人该不会撒谎吧? 何况咱还有一大笔定金在人手上呢,我还是表示可以再等。可是又一个星期过去了, 这回别说人影, 连个电话都没有。这下我也沉不住气了, 当我在电话中再一次听到他的又一个理由时,禁不住叫起来: “No, forget about your excuses! Give me my money back, I wanna cancel the project。(不, 别再找借口了,把钱还给我, 我不做这个deck 了。)”我强烈地预感到被骗了,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赶紧把钱要回来。可大家都知道,这钱一旦落到骗子、无赖的手上,要想再拿回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反正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也记不清到底打了多少通电话, 总算是要回来一半的定金, 至于那另一半, 就好比是肉包子打狗, 因为对方再也不肯接电话了。
眼瞅着辛苦赚来的钱白白地被骗了去,心里那个不甘啊。我宁愿把钱送人了,也不愿就这样便宜了那混蛋。有读者也许会问: “为什么你不上他家去问他要(钱)呢?” 哎哟,那可不敢啊。恐怕不少人都知道,约有百分之六十的美国家庭都拥有武器。只要你能证明买枪是为了自卫,少则几百元,多则几万元,你尽可以拥有各种各样的武器。我有一个朋友,家里已有大小不等的枪支四把,最近听他太太说,他又看中了一把最新款小型冲锋枪。看来某些男人对枪支的喜好就如同我们女人喜爱钻石、珠宝一样,我就担心那个欠债的无赖也是这类人。而在美国, 若你未征得主人同意,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吃了 “枪子”, 在他是正当防卫;在你则是 “死有余辜”了。所以丢了钱是小事,若把命也搭上,这不就亏大了吗?
法庭吃亏记
思前想后,觉得这官司是非打不可了。美国不是民主国家吗? 可先生还是那副息事宁人的样子,劝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钱丢了就丢了,权当买个教训。看样子这家伙中儒家思想的毒还挺深的。不行,我就不信这个理,这官司非打不可。于是一纸状书把那无赖告上了法庭。
开庭的日子到了,一大早就和先生赶到了法庭。这才发现当天除了我们,还有九个案子也安排在同一天开庭。原来在美国, 除了刑事案件外,民事案按案件所涉金额大小分为大额法庭和小额法庭。若金额低于某一标准 (各州标准不一), 一率上小额法庭。这类法庭开庭时, 没有公诉人, 也没有陪审团, 更没有众多旁听者。除了原告、 被告和法官外, 就只有一个书记官在旁边做笔录。开庭前,法官照例会再一次询问各案子的原告是否愿意和被告达成庭外和解。若肯, 则官司自动撤销,原、被告握手言和;不然就进入下一个程序 ——司法程序。不过那天我看十个案子的原、被告没有一个握手言和的。想想也是, 要能庭外和解, 谁还愿意大老远地跑这来凑热闹啊。
案子一个接一个地进行着, 终于轮到我们了。听到法官喊我的名字,赶紧上去站在原告席上。接着, 被告也上了被告席。这家伙居然请了律师,看样子他也知道理亏啊。法官先让我们各自左手按着圣经,举起右手, 跟着书记官宣誓。接着法官拿出我们的材料, 慢条斯理地把诉状读了一遍,又问了我几个问题。然后他又转向被告,被告的律师开始为他辩护,说什么他的委托人为这个 “project” (工程)做了很多工作, 画图纸、买材料、租机器、请工人等等,全是一派胡言。我当然不能赞同, 急着想反驳, 可是法官却摆手阻止了我。我真后悔当初没听先生的话请个律师。我太自信了, 既自信自己占着理, 又自信自己的语言能力, 偏偏没想到自己对法律不熟, 不知怎样陈述才符合法律, 什么时候反驳才有效。最后虽然判对方把钱退还给我们,可是却扣掉了两千块,作为被告所谓的 “损失” 的补偿。
我在这件事上学到了很多。原先一直认为美国人诚实、讲信用,现在则打了折扣。再则发现虽然在美国的物质生活上已相当富足, 但作为第一代移民, 想真正融入到美国主流社会,绝非易事, 有一种有形无形的东西始终阻拦着你。看来许多老移民“身在海外,心系祖国”,并非只是宣传啊。
来源:杭州日报